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1日电(宋景军、杨占文)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刘某向警方报案称其电脑被盗,得知犯罪嫌疑人方某被刑拘后竟然借机向其家属敲诈“好处费”1万元,然后提供假证包庇犯罪嫌疑人。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并报检察机关批捕。
据宁城县警方介绍,1月2日,宁城县一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到刑警大队报案,称价值7680元的电脑被盗。警方立案侦查后,很快将此案侦破,并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捕归案。
刘某得知方某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感觉发笔小财的机会来了,于是主动托人联系其家属,索取了1万元现金后,承诺设法不使方某被判刑。
此后,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将刘某被盗的电脑交物价部门作价时,刘某却提出此电脑是二手货,质量很差,导致物价部门只能作出价值1400元的鉴定结论,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设置了障碍。
由于刘某报案前后说法不一致,引起警方怀疑。通过调查,发现刘某的证言与事实明显不符,依法对其进行传唤后,刘某交代了为获取钱财包庇犯罪嫌疑人并诈骗其亲属1万元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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