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 2月4日上午,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涉黑案一审宣判,被控的7项罪名全部被认定,“黑老大”何奇被判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天上午10点,该案在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宣判,原本预计审理9天,现提前2天结束。其他13名涉案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到20年。宣判后,法庭外响起一阵鞭炮声。
公诉人指控,1997年8月,何奇由城郊派出所调任城关派出所任所长不久,他便利用其特殊身份,伙同徐新银、冯彧彬以开办山阳县政府招待所歌舞厅为掩护,组织妇女卖淫牟取非法利益。
经营期间,冯彧彬、徐新银负责具体经营活动,何奇协调外部关系和招揽顾客。经营中,3人组织“坐台小姐”卖淫非法牟利。何奇还亲自招募多名女青年在其歌舞厅从事卖淫活动。
其间,以放高利贷为业的党军宏经常去消费,逐步与何奇拉上关系,党军宏为了讨好何奇,提出用何奇的资金以自己的名义放高利贷,二人共享收益。(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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