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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以性服务为名入室抢劫杀人

  http://www.wx216.com   2007-02-06 10-10   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2月 5日电  记者曹玲娟报道:无良兄妹串通一气,以性服务为名入室抢劫杀人。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凶案作出一审判决,兄妹俩分别被判死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32 岁的冉文伦和21岁的冉文萍是重庆来沪打工的一对兄妹。冉文伦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06年 6月 19日,两人经预谋趁由冉文萍提供性服务之际,对被害人曾某实施抢劫,并将其残忍杀害。

冉文萍因提供性服务而与曾某相识。去年6月的一天,冉文伦因来沪后找不到工作和家中急需用钱等原因动了劫财邪念。兄妹两人商定趁由冉文萍再次为曾某提供性服务之际实施抢劫,并在与曾某约定见面时间和地点之后,一起买好了匕首、假发、衣服、电话卡等物。

同月19日 19时 30分许,兄妹俩按约来到上海长宁区剑河路某弄。冉文萍先行进入曾某暂住处,冉文伦则躲在小区外等待短信通知。 20时许,冉文萍利用曾某洗澡之际,与冉文伦联系,并开门放其入室。冉文伦随即持匕首威胁曾某,并在遭曾反抗后将其杀害。两人翻找得现金 7000元和 5000日元(折合人民币 339.28元)、手表和照相机等物,并清理作案现场后逃离。 22日下午,冉文伦、冉文萍在乘坐K181 次列车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冉文伦与冉文萍共同入户抢劫,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冉文伦首先起意抢劫、共同准备作案工具、单独持刀刺戳被害人致死、共同毁灭罪证和翻找财物等,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依法应予以严惩;冉文萍为抢劫犯罪提供作案目标、共同准备作案工具、帮助冉文伦进入被害人住处、共同翻找财物和毁灭罪证等,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冉文伦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冉文萍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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