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教育 | 小学 | 中学 | 拜师 | 校园 | 济困 | 艺术 | 文化 | 法制 | 体育 | 招聘 | 星座 | 博客 | 论坛
 
成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 4被告被判刑

  http://www.wx216.com   2007-03-05 09-53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3月4日电(记者任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一起以公司效益好、需购买原材料扩大生产等为由、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1亿多元的大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成都新蓉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蓉新公司)、成都市蓉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下称蓉新公司)罚金各20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田玉文、陈卫东有期徒刑11年和7年,另有两名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

1992年,田玉文与儿子陈卫东,注册成立成都市新津县蔬菜腌腊制品有限公司,1994年该公司更名为蓉新公司,陈任法定代表人。1997年,田、陈母子又在蓉新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了成都蓉新集团有限公司,当年11月,该公司又与其他公司合并成立了新蓉新公司,陈任法定代表人,田任总经理。上述企业及田玉文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曾在成都极具知名度。

1993年以来,田玉文在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公司效益好,需要扩大生产,购买原材料为由,并承诺每月支付2.5—3.5%的高息、到期还本并可随时收回本金,以蓉新公司、蓉新集团公司、新蓉新公司等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其中,田作为蓉新系列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司效益好、借款回报高,并掌握全部借款的收取、保管、开支;陈卫东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司效益好,足以保证支付高利息;被告人田的女儿陈小英、儿媳邓小蓉作为公司职工,在田的安排下,负责向集资户出具借条、借款合同,以及制作利息发放表,协助田向集资户收取借款、发放利息等。

经审计鉴定,蓉新公司等单位1993年至2003年共吸收存款1.5亿多元,涉及6000多人次,截至2003年5月,经确认的未付借款余额为8000多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仅扣押到赃款2万元。

此外,2000年,田玉文在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让他人打入200万元、并在当日又将该款转回等方式,成立一科工贸公司,公司成立后,造成债权人24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两被告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造成重大损失。四被告人系犯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也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四被告人应按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成都:网上辱骂他人 判赔1元精神损失费   2007-03-05
·成都试点居民医保   2007-02-26
·成都铁警查获一特大倒卖火车票窝点 缴车票145张   2007-02-23
·人民银行:将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7-02-17
·成都军区某测绘大队数字化测绘成果显威演兵场   2007-02-01
·股市火爆 中国去年居民存款同比少增1125亿   2007-01-29
·成都大庙会已邀请海内外12个家庭过“中国年”   2007-01-22
·背包客成都廉价住宿指南   2007-01-19
·成都成为首个医保满覆盖省会   2007-01-16
·现身《门》成都站做宣传 黄觉回避“徐静蕾”   2007-01-16
热点新闻
·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聚
· 环保总局出台办法扩
· 劳保部门提醒:试用
· 中国物权立法充分体
· 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
· 人大常委会会议:统
·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
· 物证鉴定中心获认可
· 2008年全国市县
· 物权法草案即将提请
招 商 广 告
·人大网络教育学
·欧美明星们迷恋
·新科海成就高薪
·最权威法语培训
·沪新亚药业邗江
·金世纪金典课程
·海文学校帮助你
·中国教程在线助
 
 
联系方式  –  公司介绍  –  网信招聘  –  保护隐私  –  友情链接  –  客户投诉  – 
文网文[2006]029号    京ICP证050326  
Copyright © 2004 网信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60014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050326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50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