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50年的办学历史。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上述政法类院、校、系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专业本科生。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
学院下设理论法学系、刑法学系、宪法与行政法学系、诉讼法学系、民商法学系、经济法学系、国际法学系,国际经济法学系及一个实践教学中心,设有国家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法学研究中心、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及司法考试研究与培训中心。此外,学院成立了法律史研究所、宪政理论研究所、刑事科学研究所、民商法典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军事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人权研究所、侵权行为法研究所等十余个科研机构。取得了博士、硕士、学士及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和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权。
学院现有普高本科生4300余人,博士生40人,硕士生1700余人;法学专任教师241余人,其中教授44人,副教授76人。近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者。
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博士点和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9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0多个研究方向。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学院形成了科研与教学、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1995年以来,学院获得科研成果奖近200余项;培养硕士研究生千余人;授予学士学位17000余人。
学院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渠道畅通。在国外分别与美、德、意等10多个国家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国内,与港澳台及内地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湖校区,校园内小南湖碧波荡漾,九孔桥横卧其上,杨柳依依,绿草如茵;经常性的高水平法学讲座和多样化的校园文化活动,更使校园洋溢着浓浓的学风,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倡导“博学、韬奋、诚信、图治”的精神。站在新世纪的起跑线上,全院师生员工正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创新,以人为本、以研为重,立足中南、面向全国,力争在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更丰硕的成果,为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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