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员接受技能培训。(资料图片) 北京家政服务推出规范合同
12月20日,几经论证修订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员工管理全日制类)》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正式颁布,并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记者了解到,文本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家政服务员、家政公司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文本的推行意味着北京10多万全日住家型的家政服务人员今后据此签约上岗,权益将更有保证。
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文本规定了消费者向家政公司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者解除合同的几种具体情况。比如家政服务员未经消费者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给消费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等等。
与此同时,文本也对雇主的行为作出了规范,保障家政服务员的合法权益。如规定雇主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家政服务员。此外,当发现雇主教唆家政员脱离公司管理,雇主成员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随便带家政员到别处服务或从事其他服务内容,刁难虐待家政员、频繁无理由调换时,家政公司有权临时召回家政员或解除合同。在此次文本中,消费者可以明确提出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性别、年龄、籍贯、学历、级别等条件以及服务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这样能够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选择。”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说。同时,双方可以在文本中约定上岗试用期,试用期内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家政公司应在3日内予以调换。
记者注意到,这一示范文本对保姆因故意或过失给雇主造成重大损失、保姆节假日加班、保姆的正当权益保障、住房条件等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作出了要约性规定。此外,示范合同还对家政服务的内容、服务地点、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等设计了细致的条款,对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予以明确。
王珊处长指出,鉴于家政服务活动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这次发布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只适用于家政公司向消费者指定场所派遣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员并提供全日制家政服务的活动,计时工以及中介式的家政服务活动不适用这个示范文本。
五大变化保障双方基本权利
记者注意到,与当初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本变化非常大。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不得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法定假日不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要不要规定8小时睡眠时间”、“出现失误由谁来赔偿”等是消费者和家政公司争论最多的问题,此次正式合同都有相应的改动。
变化一:居住
“雇主不得安排家政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这是听证稿的规定,这条规定曾经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家政公司、消费者、行业协会等各方人士都对此有过激烈的争论。此次公布的示范文本将其改为“雇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将选择权交给了家政公司和家政员。
王珊处长表示,修改这一点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北京多数居民居住条件并不宽裕,以前规定不得与异性雇主同居一室不符合客观实际,比如家里有病重老年男性的,就需要保姆日夜照顾。此次要求在签约时雇主先写明,是否愿意到这样的雇主家由家政员来选择。
变化二:健康
家政员的健康状况一直备受雇主关注。在听证稿中,家政员必须持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在示范文本中对体检证明的有效性作出明确限定,家政员必须持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才能上岗。
此外文本还规定,雇主对家政员健康情况有异议,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雇主承担;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家政公司承担。家政公司还应当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变化三:节日待遇
在征求意见稿中曾有人提出“节假日工作的需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在公布的文本中,这一条也有所变动,文本称:“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对此,王珊认为,家政服务的交易不太适用《劳动法》,因为目前家政服务行业带有中介管理色彩,不同于其他行业,而且很多保姆都是外地人,即使是节假日也多不回家,她们实际上还是会待在雇主家里,因此合同约定视情况协商加班补助。
变化四:休息
听证稿曾将家政服务员的待遇具体到“每天8小时睡眠”,这样规定的出发点虽是为了保证家政员的休息权,但规定太细,具体很难操作,尤其是看护病人和小孩的家政员的睡眠时间很难精确计算,有时候可能在白天还会让家政员有更多的睡眠时间,有的时候又需要多照顾病人。因此在公布的示范文本中,这条规定变为:雇主应保证家政员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
变化五:责任
家政服务员出现重大过失时谁来承担责任一直是一个各方争执不下的问题,此次文本明确规定,家政服务员的过失由家政公司担责。消费者有权向家政服务公司追究因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此外,如果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
开端良好 效果难料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范文本的出台受到了雇主和家政员的一致欢迎。雇主表示,以往对家政员不满意,或出现问题,都不知谁来负责,常常是各方推诿,如今有了明确的规定,雇主花着钱也放心。家政员们也对这个文本感到满意,一位姓章的四川籍家政员告诉记者,自己文化水平不高,不知该怎么和雇主签订合同,才能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如今有了这样的规范合同,自己就不用为此担心了。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北京市共有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近3000家,从业人员20余万人,其中全日住家型用工模式占到了50%以上。专家表示,此次规范文本对北京市家政行业的发展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在采访中,也有专家对文本的执行效果表示了担忧。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合同方面的专家李先生表示,毕竟仅仅是一个合同文本,能否真正对雇主和家政员都起到约束作用还很难讲。雇主和家政员之间的良好关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这其中自觉、自律是很重要的,而且需要双方的积极心态。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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