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31日电(记者黄勇)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的《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移动通信干扰器不能任意使用,违者将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移动通信干扰器是保障涉密场所不发生泄密事件的重要手段,但也出现部分单位和个人随意扩大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范围,一些干扰器发射功率超出保护范围的现象,有的甚至造成在保密范围场所之外一公里外,移动通信用户都不能正常使用。
《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移动通信干扰器仅限在涉及国家秘密的场所使用,不得对涉密场所以外的公众通信造成影响。设置、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应当经国家保密机构批准,并到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如有违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没收移动通信干扰器,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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