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3月1日电(刘元旭、刘军)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日正式启用了国内首个诉讼财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诉讼财产处置情况监管由滞后向实时的转变。
据了解,这个法院每年处置大约650多笔总值8亿多元的诉讼财产。以前诉讼财产管理和处置权由各流转环节的法官或合议庭掌握,一旦法官行为失当或因缺乏监督滋生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极易造成诉讼财产损失。
为了破解诉讼财产管理难题,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诉讼财产管理科,但诉讼财产集中管理在发挥有效监管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诉讼财产集中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的隐患。
为解决这一难题,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大学共同研发了国内首个法院诉讼财产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数据库详细纪录着每一起涉及财产争议案件的保全措施状态、金额,查封冻结财物基本状况、审判人员意见、案件基本情况、委托事项、标的物名称、委托时间、流程、保管款发还明细等详细信息。只要鼠标一点,每一笔诉讼财产各个阶段的处置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一目了然。
同时,系统还可以对临近续封、续冻期限的案件自动进行到期提示,诉讼财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提示要求审判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诉讼财产毁损灭失。此外,这个系统还具有保管款多次发还自动核算和余额显示功能、诉讼费用管理功能和委托中介机构管理功能。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对诉讼财产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人工操作方式完成,由于需要调阅卷宗和查阅相关财务报表资料,因此至少要2-3天的时间。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后,案件承办人、审判长、庭长、诉讼财产管理部门领导、院领导通过系统只需2-3分钟就能全程了解诉讼财产管理部门对每一笔诉讼财产的处置情况,不仅实现了诉讼财产集中管理的信息化和高效化,而且打造了一个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实时监督平台,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等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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