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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02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http://www.wx216.com   2006-12-29 16-16   中国教育在线  

厦门大学法学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单位之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一、学制和课程设置

学制:采用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制为两年半至三年,实行住校全脱产学习;

课程设置:课程按一级学科为主设置,体现高层次、宽基础、实务性的特点。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其中,必修课有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委培生可适当放宽;

4、凡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应届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含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考试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考试时间:约2002年元月(具体时间待教育部确定)

四、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

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编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人纲暨考试指南》。

五、计划招生人数

本年度计划招收50名。

六、培养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招收单位委培或自筹经费研究生,其培养费由委培单位或个人自筹承担。培养费三万三千元(不含住宿费)。(以省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时间:2001年11月10日一11月14日

地点:考生所在地、市招办。

手续:应届毕业生应持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需持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毕业证书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缴交报名费。

厦门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 0592-2186257,2183471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b.xmu.edu.cn 电子信箱:zsb@jingxian.xmu.edu.cn

厦门大学法学院联系电话: 0592-2182402

厦门大学招生办 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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